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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忽视为企业无形资产投保
文章来源:广州日报 点击数:1410次 发布日期:2007年07月03日

  九江大桥坍塌之后,相关的保险理赔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。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保了保额为2.8亿元的财产一切险和3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,但唯独没有为大桥投保“利润损失险”,这将意味着业主将独力承担大桥修复期间,大桥无法运营带来的经营损失上亿元。

  那么什么是“利润损失险”呢?据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专业人士指出,“利润损失险”即企业无形资产的风险管理,其所承保的项目主要包括毛利润、员工工资以及审计师费用等。即如果企业遭受财产损失后,导致企业不能正常运营或者部分停产而遭受的利润损失,都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

  “以九江大桥为例,如果大桥业主事先为之投保了‘利润损失险’的话,那么在为期一年的修复期间内,由于不能正常营运所造成的上亿远的利润损失,将可以由保险公司买单。”该专业人士解释道。

  “利润损失险”保单一般都设有赔偿期限,标准为12个月。据该专业人士透露,赔偿期限可根据企业的性质可适当缩短或者延长,但理赔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。

  此外,保险公司也会支付企业在财产修复期间继续支付给工人的工资、雇用审计师对企业账册进行审核的费用,以及为减少利润损失而花费的额外费用,包括加班费、租用场地、租用机器的费用等等。该专业人士特别提醒企业主,目前“利润损失险”还不能单独投保,企业必须购买了“财产一切险”之后,才可以投保“利润损失险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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